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❤ 该不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?❤+自古未改的“一命抵一命”

跳转到指定楼层回复数:4  |  浏览数:4771
楼主
发表于 2014-05-12 14:42
只看该作者



看到这个话题,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很坚决地说“不”,绝不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理由一:

自古以来就有“一命抵一命”的说法。他断送了别人的生命,他还有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吗?无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,都要用命来偿还,于理、于情才说得过去。如若不然,是不是就开了个先例,只要不是凶残的人就可以杀,而不必受到相应的惩罚呢?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

理由二:

究其杀人动机,是出于嫉妒。这样只因为嫉妒别人,便会用这般残忍的手段的人,还会有人相信他吗?无论他是怎样的“凤凰男”,我想他已经失去了他做人的最基本的要素,已经不能在人群中立足了。更谈何去赡养别人的父母,即便死者父母同意,他又有何颜面去面对呢?这事实上也是一个无稽之谈。在我看来,也是一个作秀的借口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理由三:

现在社会的宽容里没有林森浩这样的人。大家都知道,我们正在构建一个和谐社会,这需要不少人拥有宽容心,但无论是什么心,也都是要有底线的,而不是无谓的宽容,对于林森浩这样的人,还有什么值得宽容的呢?还要留有什么余地呢?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所以,我会坚决地说:不应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,而是要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平,而是要为社会树一份正义之风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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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4-05-12 1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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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同意,开了一个口子,别人呢,也可以开口子了
板凳
发表于 2014-05-12 15:06
只看该作者
也许真的是不该给机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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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发表于 2014-05-14 14:12
只看该作者
是的,支持亲的观点,一命抵一命天经地义。亲爱的,杀人的是林森浩,不是黄洋,我给改过来了。尴尬
5#
发表于 2014-05-14 14:36
只看该作者
回复 4# guomaomao2009

谢谢亲啊!!害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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