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载中....
您的位置:首页 > 育儿论坛 > 生活闲聊 > 社会见闻 > ❤ 该不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?❤+自食其果

❤ 该不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?❤+自食其果

跳转到指定楼层回复数:3  |  浏览数:4368
楼主
发表于 2014-05-15 10:18
只看该作者
       整个案子其实我并没有关注很多,只是大概的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事情。其实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事情,现在也是蛮多的,这个是属于比较典型、比较极端的一个吧。


       校园里的矛盾事情,向来都不少。我也在以前的学校里见过吵架的,动手打架的,欺负其他同学的,不过这种投毒的事情,还是第一次听说。我们现在的教育太关注成绩,而并没有关注人,关注人的心理成长。因此很多孩子在初次过集体生活时,是非常不适应的。而心理不过关,面对矛盾和问题的时候,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,常人不可想象的做法。在那个当时,他恐怕就是被冲昏了头脑,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。



       作为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,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了,等待他的自然有法律的制裁。不管学生的请求信也罢,不管有人说的严厉判决也罢,两个家庭的父母是最惨的,对于现在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现状,这种对父母的打击是巨大的。但凡这些孩子在做出这些事情的时候能够多想一下后果,多想一下家人,那恐怕很多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。而我们现在培养出来的孩子,大多都是只听自己的声音,只管自己的事情,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啊!



       机会在每个人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,有生的机会,也就有死的机会。有做对事情受到表扬的机会,也就有做错事情受到惩罚的机会,因此,在机会面前,人和人应该是一样的。只是可惜,我们目前的这个社会,目前的这个法律,不见得能做到人人平等,只是相对罢了。对于这个犯错的孩子,该承担的终须承担,毕竟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!
本作品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征求作者意见。擅自转载使用,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!
沙发
发表于 2014-05-15 10:51
只看该作者
法律人人平等,最好让这种人体会到生不如死的滋味
板凳
发表于 2014-05-15 16:48
只看该作者
是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!!
4#
发表于 2014-05-16 01:42
只看该作者
就是一个自食恶果、有期望不会获责任的可怜虫

最新试读试用

 
【试读】《世界动物绘本》

试读:【试读】《世界动物绘本》

申请
【试读】《今天玩什么》

试读:【试读】《今天玩什么》

申请
【试读】《创意大师洞洞翻翻启蒙纸板书:有趣的形状和数字》

试读:【试读】《创意大师洞洞翻翻启蒙纸板书:有趣的形状和数字》

申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