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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话题】该不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?聊复旦投毒案(5.09-5.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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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发表于 2014-05-10 06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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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价,杀人者偿命,这是社会和法律的要求,尽管,我心里还是希望他能够活下来,必竟,逝者已逝,他如果能重新做人,就能为社会做出贡献,但如不能呢?但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说,我想,他是不应该有这次机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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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7:03 奖励积分
17#
发表于 2014-05-10 08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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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?怎么可能呢?这种人就应该立即死刑执行才对的呀!这么狠毒的人,对自己的同学都这样做了,以后要是有什么人得罪了他是不是都得去死呢?不能宽恕这样狠毒的人的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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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7:03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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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光临我的博客:冬冬的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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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阅读,爱生活,幸福快乐每一天!
18#
发表于 2014-05-10 08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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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情感的角度讲,失去了一个人才,如果再失去一下,这从情理上来说,确实很可惜,如果林某能够改过自新,那还可以为社会创造很多的财富。但从法律上讲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林某夺去了黄某的生命,那他就要为他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,不能饶恕的。同时也给别人警醒,珍惜他人的生命,也是珍惜自己的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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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19#
发表于 2014-05-10 08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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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错是可以被人谅解,是可以再给机会的。而有些错,是没有回头路的,他就是这样,如果有什么是属于他的机会,那就是承担起他该负的责任,因为那才是他心灵得到宽恕的机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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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20#
发表于 2014-05-10 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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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赞同给他重生的机会,做了错事就应当承担后果,他可以有补偿的机会,然后死去的人该如何?以德报怨,何以报德?犯罪成本不加大,会有更多的人去犯罪,必须依法治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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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21#
发表于 2014-05-10 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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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可以再给他机会,杀人偿命天经地义,要想要机会,让死者复生就可以!他做得到吗?做不到就自己承担责任,有这想法的人脑子都不正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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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22#
发表于 2014-05-10 09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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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原谅他不应该用外人的眼光去看待,作为一个母亲,深知做母亲的不容易,如果黄洋的父母没办法原谅这个年轻人,别人说来都只是空谈,自己犯的错误就要自己去承担。作为一个父母,我无法原谅这个孩子,真的,简直无法想象。一个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。他给自己机会了吗?他给自己的室友生存的机会了吗?没有。他自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,也不珍爱别人的生命,所以我没办法给他机会。我是不是很残忍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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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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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bbs.babyzone.cn/showtopic-175159.html记录我和香水牛牛一起阅读的日子
23#
发表于 2014-05-10 09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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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对于这种发生在校园的惨案!我认为其发生的根源是多方面的,父母从小对孩子的教育,不光是知识性的,情商教育,心里辅导等多方面的灌输都是很重要的,现在我们这些做家长的,津津乐道的都是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!而其他方面的关注度都比较低,如果我们从小教会孩子如何处理别人的嘲笑,以及如何不那别人的缺点开玩笑都是很重要的环节!我认为至于能否原谅林某,主要还看法律。从我个人来看,没有天生的坏人,大善之人也有其恶的方面,大恶之人也有其善的一面,至于如何展现给世人,主要与周围的环境密切相关。整体上来说,我还是侧重原谅林某的方面多一些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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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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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道无形,至理难叙!
24#
发表于 2014-05-10 1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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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上的名牌学校,可是却有着一颗蛇蝎心肠,即使平日里再伪装,终有一天要暴露的。道德败坏的人比着小偷小摸的人更可恶,我觉得不应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,应该给同学的家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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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9 奖励积分
25#
发表于 2014-05-10 11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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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这样的杀人犯,我觉得没有必要对他怜悯,他投毒的时候,不能不说他内心的险恶。别人的生命也是生命,他为什么不去怜悯?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,我觉得我接受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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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8 奖励积分
26#
发表于 2014-05-10 1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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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其他专业的人,或者还意识不到这种毒药的危害性,但是,他作为一名医者,做出这种事情,真的是令人发指,有多大的仇恨能做出这样的举动?如果在从医过程中,有病人出言不逊,是不是就要往死里整他?
看到复旦大学部分学生写出请愿书,我觉得很可笑,不要什么事情都要做出感性举动,要想想事情的本质,要想到社会影响,作为一名大学生,难道这点都想不明白吗?而且,你们在写请愿书的时候考虑黄洋同学亲属的感受了吗?

杀人可怕,高智商杀人更可怕。难道说某人是某一重要领域的领头人,就可以杀人不偿命吗?说实话,看到有那么多同学写请愿书的时候,我有种想要骂人的冲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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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8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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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,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;孩子,是父母一生的职业;为了事业的成功,陪伴孩子快乐阅读!!
27#
发表于 2014-05-10 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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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毒、跳楼等等这样在青少年身上发生的悲剧,不得不让我们深思:孩子们都怎么了?是的,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。平时只重视成绩,却很少去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。别祈求太多,孩子心理健康、平安成长就好,不伤害他人,也不要被他人伤害。这都是一种能力。遇上这种坏人,真是难躲啊!该不该给他机会,法律说了算。法律有自己的尊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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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8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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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童话世界 爱的舞台**精彩生活 每天上演**
28#
发表于 2014-05-10 17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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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偿命欠债还钱,做错事之前就应该知道后果,手段如此残忍,如果给他机会,让逝者的家属如何安心。我不建议给他机会,太残忍了。很多次机会可以挽回错误,他执迷不悟,留在社会也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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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8 奖励积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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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:vvv443095363.
29#
发表于 2014-05-10 18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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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感觉不应该给他机会,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虽然他的父母会很难过,痛心,但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,言行负责。对方的父母,痛失爱子,那种痛苦又怎么是外人能体会的。
30#
发表于 2014-05-10 18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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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感觉不应该给他机会,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虽然他的父母会很难过,痛心,但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,言行负责。对方的父母,痛失爱子,那种痛苦又怎么是外人能体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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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guomaomao2009 积分 +10 14-05-15 16:58 奖励积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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