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
最近一直被阅兵式的新闻充斥着,在万花从中我看到另一个亮点“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不再仅限于人财两空,还将加上定罪判刑的处罚。”,也就是说现在买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。 我觉得这样其实才是对的,没有买卖才没有伤害,这不是买个频临灭绝的动物,这是我们自己的同类,之前看《失孤》的时候,看着那个妈妈成天在一个地方找孩子,最后甚至选择了跳桥死亡。那种痛估计不是任何人能体会的吧。 想这条法规能执行起来,也希望真的会减少买卖。。。话说那种行骗行乞的能不能也管管,抓到一律抽打20鞭子。。。你说这样还会有人骗人么。。有肯定有,但是量肯定下降吧? 本作品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征求作者意见。擅自转载使用,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! |
沙发
国家法律体系在慢慢完善,利国利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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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我看了失孤好伤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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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本来就应该承担法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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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呀,希望可以有法律的保护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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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应该受法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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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真的法律太严,又会被说不民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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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有买卖,就没有伤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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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这样才能从根本阻止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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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希望可以严惩这个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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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呀。要是没有人买的就没有人卖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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