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
(限选1项) 01-20 1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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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投票已结束! 截止至:2011-01-27(已结束) 据媒体报道,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近期多幅地块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》中,对于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,均有“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”或“出让人无偿收回”等内容。这在房地产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。 也就是自己买的房子出让期满以后将来会被无偿收回,什么也没有了!买房还值得吗? 本作品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征求作者意见。擅自转载使用,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! |
沙发
住宅用地出让期是7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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