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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08-12 0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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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话题前两天我刚写过,http://bbs.babyzone.cn/showtopic-127566.html孕妇诱杀女孩案——孩子的去留?
我还是想说,人之初,性本shan。我觉得应该把孩子送到到孤儿院,让孩子的生世就这样过去,谁也不提及。对于收养他们的家庭,也不要说,给他一个正常的,平静的,有家的生长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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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冰钰愛玥 积分 +10 13-08-12 10:32 活动奖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