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
看了亲们得回帖,真是羡慕呀。
用母亲的话说,我是自己选择的,说以不管有什么苦,都要自己去尝。因为嫁的比较远,而又在外面打工。怀大宝宝时,婆婆以为是个女孩子,为了保险起见,让我在外面呆着,刚好老公的阿姨在东莞做了一栋房,而她又属于不爱做家务的。开始怀孕的头3、4个月,我以为中暑了,就还在上班。到5个多月,发现裤子穿的有些紧,去医院检查才知道。老公阿姨让我去他家住,于是,一天三餐,我都要给他们做饭。家里的衣服、卫生。所有家务事,以及小孩子的学习(阿姨有两个小孩),都是我一个人负责。记得第一次给他们家的人洗衣服时,十个手指,有八个都破皮了。小孩子的外套脏,搓着就破皮了(在娘家,衣服都是老妈帮我洗的),阿姨的房子共五层,肚子开始痛的那天,我都还在洗楼梯,一个人提着桶子,洗一级,又将桶子提下几个阶梯。反复这样。在吃的方面,他们吃什么,我也是吃什么。同时,我每个月交500元生活费。 怀老二时,在娘家,那时自己在那边开了个店,老公一天到晚在外面跑,那时嫂子也怀孕在家,于是,母亲要照顾她,根本就没时间理会我。吃的,都是我自己买的,因为老家村里人送了很多鸡蛋给嫂子,吃不完了,才拿到我那去,母亲养的鸡,都是给嫂子的,嫂子说给我吃,母亲才会给我吃,在娘家县城的几个月里,母亲忙于嫂子,我还是自己照顾自己,后来到东莞了,和家婆一起,除了饭菜我不用管,其他的,还是我自己做,整个怀孕期间,衣服都是我自己洗的。甚至家婆还向阿姨告状,说我没给她洗衣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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