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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我当时因为身体不是很好,加上在那公司做了4年,正想换换新环境了,之前辞职都不批,所以怀孕两个多月就辞职回家了,直到去年晨晨过了1周岁后才去上班的。我觉得在条件允许下,当然是要小孩,工作可以再找(当然这只是针对我们这些不在国有制而在私有制上班的人群而言)。我现在因为晨晨还小也只能选择在家附近上班,每天一日三餐都可以在家吃,也可以多陪陪她,虽然工资没有以往高,但为了她也心甘情愿哦!毕竟如果让我离开她而去珠江三角那边,我还真舍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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