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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03-12 14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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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一个朋友打电话给我,问我:“产检是不是病假?我老婆的单位把她的产检作为病假,给扣了工资。”我听了都茫然了,居然有这样的事和这样的单位。我还略知一二,就大楷给他说了一下,产检是不能做为病假、事假的,如果单位非要这样做的话,就违背的国家的有关规定。
    下面我也对这个问题给大家说说国家的有关规定,大家必要时可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
     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七条规定,怀孕的女职工,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应当算作劳动时间。而且不的扣发工资。
    2、还有就是各地的有些地方法规,我这里就不写了,可以到各地的计生办了解。
   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中还有一些规定,大家可以去网上搜下这个规定 ,这可是国家下发的。第二条
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(以下统称单位)的女职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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